[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 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本文地址:http://b520j1985.cs-ej.cn/quote/9469.html
成事e家 http://b520j1985.cs-ej.cn/ , 查看更多